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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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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英 发表于 2024-2-19 17: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周国英 于 2024-5-9 09:46 编辑

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
北宋著名哲学家、历任宋官的廉溪公周敦颐的三篇名作《爱莲说》、《通书》、《太极图说》,很好地诠释了“廉洁奉公、精诚守信、天人合一“的思想。成为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广东省江门市周敦颐周氏宗亲后裔周小平、周国英长期参与公益慈善,积极保护和传承周氏文化,对江门市周氏奉政家廟文化进行收集、整理、 保护和创新,在新时代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总结提炼出以下
“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

廉洁奉公、精诚守信

尊师重教、慈善公益

文武双全、德才兼备

敬天爱人、天人合一

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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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权通过复审!证书通过国版链网络存证,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广州互联网法院网通法链同步存证,具有法律效益。

《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

         廉洁奉公、精诚守信

         尊师重教,慈善公益

         文武双全、德才兼备

         敬天爱人、天人合一

         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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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英先生,周小平女士在社会几十年为周氏家族做公益默默地作杰出贡献得到今天的成绩。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在此我们周氏家族非常感谢!
2024年2月19日/联系电话:18026888237周先生/联系电话:13424952725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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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氏文化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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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打造魔宝云村数字资产区块链服务平台,并将数字版权型数字资产细分为「数字+地名」「数字+产业」「数字+文化」三大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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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链」催生数字+文化新业态,注入经济新动能  原创 文昌链 边界智能BianjieAI 2024-04-01 18:59 江苏


1.本数字资产是著作权人通过江苏省版权局进行作品登记并在“国版链”确权认证,在魔宝云村超级区块链“文昌链”服务平台生成。是与“国版链数字版权凭证”锚定的合法合规的“区块链数字版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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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 2024-05-08 22:15 北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打破条块分割、行业壁垒,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直面招标投标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纠治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逐步形成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联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深化制度、技术、数据融合,提升跨地区跨行业协作水平,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有效凝聚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合力。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按照统分结合、分级分类的思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标准,统筹短期和中长期政策举措,提升招标投标市场治理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创新引领、赋能增效。不断强化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创新、交易机制创新、监管体制创新,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转型升级。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



(一)优化制度规则设计。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着力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加快完善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基本规则和实施细则,优化招标投标交易程序,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探索编制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指数。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标准体系,按照不同领域和专业制定数字化招标采购技术标准,满足各类项目专业化交易需求。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



(二)强化法规政策协同衔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健全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招标投标的法规政策,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不得干涉招标人、投标人自主权,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



三、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三)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自主权。分类修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招标需求管理和招标方案策划,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落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四)健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机制。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完善招标人根据委托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活动的机制。加快推进招标采购专业人员能力评价工作,研究完善招标采购相关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服务水平。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



(五)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优化国内招标采购方式。支持企业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探索形成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供应链管理需要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科技创新、应急抢险、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



四、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六)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在勘察设计项目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相应增加权重。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合理确定评标时间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标质量效率。



(七)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八)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优化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强化评标专家入库审查、业务培训、廉洁教育,提升履职能力。依法保障评标专家独立开展评标,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专家遴选到考核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等制度规范,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动态调整轮换等机制,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五、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九)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快推进全国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经营主体登记、资格、业绩、信用等信息互认共享。加快实现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支持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与招标投标交易编码关联应用。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统筹规划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提高集约化水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原则,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应当开放对接各类专业交易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经营主体指定特定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工具。



六、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



(十一)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理清责任链条,分领域编制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范围、程序、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对监管边界模糊、职责存在争议的事项,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领域归口、精简高效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



(十二)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的标准和程序,推动加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力度,将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线索作为公益诉讼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将串通投标情节严重行为的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和受贿行为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建立移送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十三)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完善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功能,畅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督监管通道,建立开放协同的监管网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数字化执法规则标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力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同类项目资格、商务条件分析比对,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



七、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十四)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修订相关刑事法律,依法严肃惩治招标投标犯罪活动。发挥调解、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作用,支持经营主体依据民事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招标投标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遏制恶意投诉行为。



(十五)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开展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和示范文本进行全面排查,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清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注册、登记、报名等事项,不得以公共服务、交易服务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八、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



(十六)健全支持创新的激励机制。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机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对已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招标投标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和服务。



(十七)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编制绿色招标采购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合理设置绿色招标采购标准,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等明确环保、节能、低碳要求。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十八)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九、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任务,清单化推进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要根据职责,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整合力量、扭住关键、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在改革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数字化智慧监管等方面鼓励大胆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工作进展,加强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楼主| 周国英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周国英 于 2024-5-10 16:35 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24-05-09 23:38 北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24-05-09 23:38 北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5月6日



(本文有删减)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填补立法薄弱点和空白区,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准确把握“国之大者”,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招标投标法修正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能源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稀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产品质量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预备修订外汇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道路运输条例。



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统计法修正草案。制定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机关事务管理法草案。预备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预备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预备制定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预备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住房租赁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药师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预备制定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预备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快递暂行条例。预备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



围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卫星导航条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预备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仲裁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制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商事调解条例,预备修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有关国际条约审核工作。



同时,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安全急需的立法项目,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关立法项目,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对于其他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立法为民、求真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扎实开展立法调查研究,增强法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改进立法模式,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事项,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



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同一领域、相关领域立法联动,按要求及时出台法律配套规定;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有力有序推进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国家重大改革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审查纠错力度,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坚持立法和普法有机结合,根据立法各环节的特点和需要,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增强立法宣传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法律法规出台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持续提升地方政府立法工作水平。地方政府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探索实践。大力加强地方政府立法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



国务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进度管理,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工作效率。



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起草工作,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法律法规草案送审稿相关内容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审改、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同意;部门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的,起草部门要积极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法规草案送审稿报送前,起草部门应当及时与司法部沟通,说明征求意见及协调重大分歧等情况。



司法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主动了解相关情况,把好立法审查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防止部门利益影响。对于时间紧、难度大的重大立法项目,必要时提前介入,组织专班积极推进。对于立法项目中矛盾焦点问题突出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防止久拖不决。



附件:《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附件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

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21件)



1.能源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起草)



2.统计法修正草案(国家统计局起草)



3.会计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起草)



4.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



5.原子能法草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起草)



6.招标投标法修正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7.仲裁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8.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10.国家公园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11.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起草)



12.海商法修订草案(司法部、交通运输部等起草)



13.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14.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科技部起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金融监管总局起草)



16.渔业法修订草案(农业农村部起草)



17.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起草)



18.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应急管理部起草)



19.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20.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



21.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商务部起草)



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产品质量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机关事务管理法草案、人工智能法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药师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海关法修订草案。



二、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30件)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



2.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3.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局起草)



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起草)



5.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



6.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



7.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8.节约用水条例(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9.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起草)



10.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起草)



1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2.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司法部组织起草)



1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起草)



14.稀土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



15.快递暂行条例(修订)(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起草)



1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7.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8.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



19.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交通运输部、司法部起草)



20.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



21.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网信办起草)



2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交通运输部起草)



23.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商务部起草)



2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科技部起草)



25.烈士褒扬条例(修订)(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



26.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国家新闻出版署起草)



27.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农业农村部起草)



28.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起草)



29.住房租赁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30.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卫星导航条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商事调解条例。



预备修订外汇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安全急需的立法项目



2.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关立法项目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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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周国英 发表于 2024-4-6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建周氏奉政家廟是我一生的願望。

1997年爺爺去世,這是我第一次看見自己的族譜。哥哥親手寫下我們一支家人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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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的幾日子過得很快,2010年至2013年之間。我的細佬結婚生子。侄子出生了。我們四兄弟找一個借口去周校長取回族譜。拍照存圖片。把族譜然後比回周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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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當上了中華周氏廣東版主,就開始尋找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價值觀所有資料和計劃重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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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9年帶領族人重修麻園袓瑩恩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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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4年數字化的出現在我面前,上天有眼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價值觀。

2023年至2024年數字化的出現在我面前,上天有眼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價值觀。

2023年至2024年數字化的出現在我面前,上天有眼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價值觀。


周金亮 发表于 2024-3-21 20: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国英 发表于 2024-3-16 23:32
【书院文化】濂溪先生周敦颐  原创 德德的德宝 芜湖市中江书院 2022-03-25 10:22 2人听过

热烈祝贺江苏淮安举办纪念周恩来诞辰126周年暨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笫四届一次会议隆重举行!
周金亮 发表于 2024-3-17 19: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周国英先生,周小平女士在社会几十年为周氏家公族做益默默地作杰出贡献得到今天的成绩。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在此我们周氏家族非常感谢!
周金亮 发表于 2024-3-17 19: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恭贺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
 楼主| 周国英 发表于 2024-3-16 2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热烈祝贺江苏淮安举办纪念周恩来诞辰126周年暨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笫四届一次会议隆重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3-21 20:59
周金亮 发表于 2024-3-10 19: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氏家族人财两旺,兴旺发达,

点评

【书院文化】濂溪先生周敦颐原创 德德的德宝 芜湖市中江书院 2022-03-25 10:22 2人听过 【书院文化】濂溪先生周敦颐 原创 德德的德宝 芜湖市中江书院 2022-03-25 10:22 2人听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3-16 23:32
 楼主| 周国英 发表于 2024-2-22 17: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周国英 于 2024-2-22 21:13 编辑
周和昌 发表于 2024-2-21 20:58
祝贺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周国英先生,周小平女士在社会几十年为周氏家 ...
国家版权局关于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国家版权 2024-02-20 10:54 北京
周敦颐数字人朗读《爱莲说》《太极图说》

《爱莲说》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太极图说》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周敦颐《通书》十大金句
1、诚精故明,神应故妙,几微故幽,诚、神、几,曰圣人,圣希天。
2、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知几,其神乎?
3、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知其然之谓神。
4、心纯则贤才辅,贤才辅则天下治,纯心要矣,用贤急焉。
5、实胜、善也,名胜、耻也,君子日休、小人日忧。
6、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不改,为恶恶者,天恶之。先觉觉后觉,闇者求于明,而师道立矣。
7、天地间有至贵至爱可求而异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无不足则富贵贫贱处之一也。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故常泰无不足,铢视轩冕,尘视金玉。
8、文以载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常人有一闻知,恐人不速知其有也,急人知而名也,薄亦甚矣。
9、家人离,必起于妇人,二女同房,而志不同行也。
10、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周和昌 发表于 2024-2-21 20: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周国英先生,周小平女士在社会几十年为周氏家族做公益默默地作杰出贡献得到今天的成绩。成功取得周氏奉政家廟文化核心价值观著作版权。在此我们周氏家族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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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数字人朗读《爱莲说》《太极图说》 《爱莲说》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2-2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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