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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牒知识] 对家族活动健康运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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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奇 发表于 2007-8-14 18: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家族活动健康运行的思考

聂斐斌

近年来,解决中国农村问题愈来愈给人以紧迫感。这除了中央特别关注的“三农”之经济落后、影响较大的作家们新近关于《中国农民问题调查》与“内蒙W县调查”而著的《中国县级行政机构及运行》两书所反映的政治体制僵化,以及封建迷信正争夺文化阵地的忧思而外,笔者认为,目前在中国大部分农村,由同姓构成的家族所组织的日趋活跃的修谱、祭祖、建宗祠等活动,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有些家族已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管理,甚至开始向城市渗透。故而,极有必要展开对家族活动的研究,以维护和促进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一、家族蕴含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家族主要指的汉民族中以姓氏为标记的同血亲群居群体。它的显著特点是日常运行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并充当儒家文化的重要传播者。它通过长辈的约定成俗和对晚辈的不断教化,使个人和整个群体的思想、行为、习惯,万变不离儒家文化其宗。

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中,家族是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比如凝聚人心、礼貌待人、尊老爱幼、规范同胞行为、助学及扶贫帮困等等,直接促进了人才培养与社会稳定。

今天,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交通、通讯的便宜,人的思想也发生了改变,人类社会正朝着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团体(包括国家和社团)合作化的方向迈进。对此,我们稍加思索就不难发现,对家族活动只要进行适应新时代的与时俱进的改造,还能发挥比传统更为积极的作用。下面从三个方面来展开探讨。

1、政治方面

(1)、利用家族的影响力能强化农村的管理。笔者多次到农村,亲见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的自由度增大了,但也感到政府对农民的管理弱化了。农民只要完成了上交任务,他们的日常思想、行为及需要,一下由大集体时的政府全管,变成了少管或不管。这必然制约农民、农村和农业与现代文明接轨。因为封建迷信的东西有了可乘之机,人与人之间个人主义抬头导致愈来愈不齐心。现在的农村是亟需强化管理的,而家族能够在政府与民众间起到“补充管理”作用。比如,在家族倡导男女平等及给予生女户更多照顾,违反计划生育就难以再东躲西藏;家族形成合力,“村匪路霸”的不法侵扰就不可能象现在媒体不时披露的在个别地方“如入无人之境”那样猖狂,这有利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合理组织家族活动能促进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国大陆近13亿人口,真正了解“民主”的只是少数人。相反,因受儒家文化的世代影响,人们对“做官”与“中央集权”体制,有着共同的渴望与崇拜。也就是所谓的“官本位”意识。家族几千年来教育新生代的安身立命之道是“读书做官”,并有办学和立牌坊等培养和激励做官的机制。三思,从如此崇尚权力的环境中走出去的人会如何?自然是领导者不喜欢让权于他人的“民主”,人们也不会感觉独裁有什么不当。有一次,笔者在湖南常宁市松柏镇逢上选人大代表,一好事者事后说在他的动议下,部分村民改投了某某的票。笔者经打听才知这某某是当地的一位“白痴”人。如此严肃的事被以儿戏对待,正暗示了中国民主路途的艰难。但这也给了我

们启示,即把民主管理植入家族,使民主的意识和环境象中国足球那样“从娃娃抓起”,最终必动摇儒家文化中的“独裁”根基。

2、经济方面

(1)、强化家族经济观的改造有利农村加速步入市场经济轨道。中国大部分农村从事的是“靠山吃山”的小规模种养业自然经济,农民参与经济全球化是一条艰难、漫长而又必然要走的道路,并且需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对此,我们应该看到,这需要解决的还不只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开拓市场销路等具体任务与发展方向的问题,还要解决紧跟市场需求如何统一农民思想、协调农民关系的问题。按照西方的做法就是要组建“农民协会”这样一个组织,以打破现今农民偏重单干与不论种田水平而平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封闭与分割状态,在大农业框架内布局产业分工与整合资源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我国现是土地相邻的两户农民就种什么,很难达成共识,甚至各唱各的调。有些地方则由乡政府扮演促成几十户或上百户的农民,上规模统一种养对象,但因乡政府离市场太远,信息较闭塞,结果好心做坏事,导致调整产业结构失败,干群关系进一步紧张。这方面媒体报道的事例很多。如山西某县搞的“元葱基地”,四川某县搞的“布朗李基地”。前者由乡政府搞保护价收购,但因当年丰收过剩,市场零售价也比保护价低许多,弄得政府骑虎难下。后者是技术不过关,甜甜的李子到四川后都变得难于入口的苦涩。中国农村现是除了政府,农民没有组织。农业怎样适应市场,政府不牵头农民不动,而政府一牵头又面临着事后的经济风险。

农民需要有能驾驭市场的高可靠性组织的引导,这是中国“三农”问题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家族在这个问题上的作用要超过其它形式的社团,因它能打破地域乃至国家界限,而把同宗与同姓的优势吸引到故乡的开发中来。家族成为经济组织既帮助了农民,又为城市人口的创业提供了真正“大有作为”的广阔空间,有利城乡一体化。从大处看,家族能够整合资源与力量,成为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生力军。

家族参与经济活动有较强的生命力。一方面它能在同姓间打造让资金、技术、权力、信息、人才与农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优化配置的大舞台;二方面它人口众多,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生活与生产资料消费市场。如果家族也象政府采购那样实施“家族采购”,则不仅农民能享受更多出厂价商品的实惠,还能以需求订单换取劳动力与农产品及深加工品的输出。家族一旦以此方式完成了利润的原始积累,便可以家族公有出资加多渠道入股培育出一批“混合所有制”的跨国集团公司。

(2)、利用家族经济思想中的亲情、民族情和爱国情等有利于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一方面家族的通盘规划能够在区域经济中起调整结构的杠杆作用,减少因个人与地方的盲从而引发的重复建设。这其中应看到,家族的经济活动是难以造成资源浪费的,因它更多的项目是集中在服务工业与农业的第三产业上,而这也是我国鼓励发展的;另一方面家族能形成非政府“贸易壁垒”,保护民族工业。我国政府依WTO规则对外国商品的准入承诺生效后,外国商品也未必能在中国形成销售。因“家族采购”可以偏向于民族工业,随同胞对家族的经济依存度增强,家族还可以通过思想工作的倡导来促销国货。这是非政府的行为,因而,我国商品的出口则不会因此受国家性的限制与报复。显然,家族可以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内涵。即既保持了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可控性。

3、文化方面

(1)、借用家族的崇学情结与力量能加快教育发展步伐。现在,农村和城市

工薪阶层的大多数子弟,不说上大学,就连义务教育阶段也为学费犯愁。然而,家族有着一贯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它能够多渠道筹集资金与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教育事业。这除了募捐外,家族可约请大学所在城市的同胞为本族大学生提供食宿方便、中介假期就业等。这无疑将开辟一条减轻政府负担的“科教兴国”之路。

(2)、同姓家族间的联合互助有利推动祖国统一。强化家族认同感是强化民族认同感和国家认同感的基础,家族起作用不仅能营造海内外华人的空前团结,而且对“台独”意识将从根本上打压。当大陆家族与台湾家族间的统一、合并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流声音后,叛离思想便会丧失市场。现在,台独分子叫嚣“台湾人不是中国人”,我们细想,经两岸家族互动,台湾的陈氏家族并入福建漳州的陈氏家族后,必增强“台湾陈姓人是中国人”的意识,那时,“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的话语就必然难以喊出口了。

(3)、家族通过推进全球华人的互动能加速中华文化成为世界主流文化。儒家文化是不信鬼神的唯物文化,并且没有排斥异族的小团体心态,这使它有了成为世界主流文化的先进性与包容性。家族是传播儒家文化的主要载体,当家族有了发展经济与民主的双重内涵后,儒家文化必得到极大的完善与丰富,甚至在政府和家族的强力推动下,儒家文化也将迎来全球化的高潮。如果设想让国内家族联合海外华人家族来推动文化交流,必使非华人社会加速吸收儒家文化。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儒家文化是最具同化力的先进文化。也就是说,经济全球化、儒家文化的全球化,必然掀起新的以中华民族为核心的民族融合。当世界各民族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争相融入中华民族,当华人成为世界大国的主要政治力量和各国都实行亲华政策时,中国不仅国际地位空前提高,而且还走出了一条非军事对抗性的“不战而屈人之国”的“文化国防”之路。

(未完待续)

(注:本文被评为中共中央党校系统优秀论文)福建周玉瑞收集

 楼主| 周奇 发表于 2007-8-14 19: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家族活动健康运行的思考

聂斐斌

二、日益活跃的家族活动存在的弊端

家族尽管蕴含着上述的积极作用,但它的消极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除了修谱、祭祀、建祠堂等大规模复古文化活动外,有些地方,家族已开始由文化活动向政治势力过渡。如组建领导班子管束族胞行动、介入乡村矛盾的处理等;有些地方,家族已开始诱变人们的思想。如重视男人的参与和过分渲染“后继有人”的企盼,将冲击计划生育意识、纪念祖先有可能促使祈求先人和神灵保佑的迷信抬头;有些地方甚至引发了一些新的纠纷。如,我国在1949年取缔家族组织后,姓氏界限被废除,各邻姓间坟山的专属性也随之终止。但因旧家族有开基祖坟山“永禁进葬”的习俗,所以,现已有多个地方发生了要求外姓迁坟而闹起的纠纷。这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5年前政府曾通报处理的湖南衡阳县长乐区的案例,有两姓氏为争坟山几次械斗。

家族为何会表现出消极影响呢?根据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和人与人之间关系,正朝着全球化、民主化和合作化方向发展的总趋势,笔者通过比较、归纳,发现家族活动存在着与这个总趋势不相适应的四大弊端。

1、游离于政府领导之外。各地的家族活动,包括个别家族领导班子的建立等,很少听说有经过政府批准的。特别在一些地方已形成的日常家族管理,甚至取代了基层政府职能。比如内部矛盾的处理,人们已渐渐地不找乡长找“族长”。这虽有利于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但削弱了政府的领导与指导作用,极易陷入“无政府”状态。家族管理是不能游离于政府之外的,否则,容易出问题。据早几年的媒体报道,某省农村曾发生过家族长辈把强奸犯罪案,当作纠纷调解了事,后导致嫌犯多次作案。

2、没有发展市场经济的意识。人追求富裕生活的必然手段是发展经济。但因中国人长期奉守个体的农耕自然经济与读书做官的仕图经济,使家族在经济问题上很少有发言权或者不需要发言,这就养成了家族与族众的经济活动隔绝,甚至鄙视经商者的陋习。如,除了读书外,各行各业都被视为“万般皆下品”。目前,家族的活动仍是与经济脱轨的,它们仍以“继承历史、尊重祖先”的旗号来达到凝聚人心的目的,而很难看到有关整合家族优势发展经济,以谋求同胞共同富裕的主张。市场经济需要人们结成广泛的合作关系,人们迫切希望谋求好的经济主张与项目来发家致富,但在家族活动中,发展经济并未迅速变成全族主流的或者核心的思想。

3、缺乏民主意识。这是中国家族最落后的弊病。它不但跟不上时代潮流,而且还直接阻碍民主意识的萌芽与发展。一方面家族内部本身的管理充斥“独裁”。在家族中,长辈的意见至今还存在强制执行的习气,晚辈们通常也都乐意去遵循与执行。这是由儒家文化的“中央集权”思想与尊重长辈与长官的道德伦理观造成的。尽管今天的人的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家族活动仍偏离了民主,而带有浓烈的旧家族族长“一言堂”的烙印。这对于家族参与市场经济是十分有害的,因市场中某个不起眼的失误,就可能导致血本无归。二方面家族缺乏民主,不但对族内有害,而且还阻挠了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由于受儒家文化影响,家族一直充当人们立志做官的强有力的推动者,乃至现在还在向未成年人灌输“有权就有一切”的理论,成了地道的培养独裁者的“摇篮”。由此可见,不去除家族这种极端崇尚权力的陋习,要产生推行民主的国家领导阶层与广泛支持领导层的群众基础,都将是十分艰难的企盼。

4、氏族间缺乏经济合作意识。人们只要稍作思考,就会发现大多数发展先机,都被那些勇于开放自己的个人或团体占据着。因为开放促进交流与合作,以借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然而,可叹的是,中国家族活动日益活跃,就偏没有人提及本姓与外姓开展开放性经济合作的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家族的又一弊病。家族现今的做法是内部的经济合作,仅限于红白喜事和农忙时相互提供劳务等,还没有意识到挖掘族内优势合办工厂、公司等实业的必要性。自然,对跨姓氏的合作也就没有了结合点。此外,传统的封闭习惯也养成了跨姓氏间不合作的局面。这首先是个人与个人的问题,中国人因主见多,合作办事极易产生多极核心,所以,中国人常有“合伙生意做不得”之叹,这就养成了中国人喜个人单干的习惯。其次是以姓氏为单位划分成小团体,彼此间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以及对坟山、乡村资源的排他性占有等,也养成了封闭的习性。有些则因为矛盾产生家仇族恨,而老死不相往来。今天的人们尽管盼望开放,但在家族活动升级中,氏族间的关系仍与旧家族同等封闭。

家族正由文化活动向政治势力渐变,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在农村党和政府干部的执政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下,带有弊端的家族随时者有可能演变成为政府的对抗因素。据1999年的一份《半月谈内部版》报道,衡阳县大安乡就发生过一次家族“暴动”。即乡政府派人强行到农民中的“钉子户”缴收摊派款,并打了人,谁知被打者的族领导成员提铜锣登高一敲,招来四方族众,高举锄头、菜刀将乡政府派来的数人打得遍体鳞伤,后经县政府派人调停,才未酿成命案。然,教训不可淡忘。

三、家族活动活跃及弊端形成的根源

家族活动活跃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家族的辈份等级制成了恢复其组织功能的天然条件。我们知道非家族性群众社团一旦被取缔,要恢复很难。因为“人无头不众”,瓦解了其领导班子或没有人敢再当领导,自然也就瓦解了组织。但家族则不同,1949年后,我国是取缔了家族组织的,并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风平浪静,但改革开放后,因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政治环境改了,家族几乎是几年之间就走向了复活。究其原因,家族辈份的高低等级关系转变成了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为活动的启动与升级提供了组织动力。

2、家族正因有数千年的文化积淀,加之亲情割舍不断,所以,家族活动始终对大多数人具有吸引力。也正是这种吸引力构成了活动活跃的参与度。另外,对活动不积极者,不是担心被扣上“不要祖宗”的帽子,就是怕遭遇多数人的“歧视”,而不得不“屈从”其事。

3、海外华人为家族的活跃注入了活力。华人在海外饱受种族歧视,故而其“树高千丈不忘根”的思乡情节,较之国内同胞要强烈得多。改革开放后,他们极力出资赞助的祭祖、修谱、建祠等活动,也给故乡的同胞以极大的感染,堪称“里应外合”促成了家族复活。有些家族虽没有海外华人,但当左邻右舍的外姓都红红火火搞起来后,强烈的攀比心理使他们再也按奈不住,结果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上。

4、家族活动本身具有亲和力。家族活动不同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具有鲜明的反人类特征,相反,家族活动还具有团结人、教育人的作用,它每次活动的策划,也并不构成对社会的违害,甚至初衷还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此外,近年个别地方干部的作风、民风也有日下之势,使人们有一种“人心思治”的愿望。农民作为素质不高的弱势群体,他们也希望在地方能有一支为自己说话、评理的后盾力量。

家族存在的四大弊端也有其根源:

1、基层政府态度迷惑助长了家族的无政府状态。前面说了家族活动多游离于政府领导之外,这除了是家族的责任,也应看成是政府的“不作为”所致。目前,在家族的问题上,基层政府多采用放任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制止。原因也大致有三个层面:一是活动没有鲜明的违害性,一时拿不出制止的理由。盲目制止又怕引起公愤;二是有些华侨、著名企业家,甚至离退休老领导,也常应邀出席家族活动,制止怕挫伤他们的感情造成负面影响;三是一些乡、县领导是所搞活动家族的一员。他们有些是持支持态度的,有些想反对又怕受族中长辈指责。所以,只要不闹出问题,就都保持沉默。

2、家族缺乏经济意识、民主意识和氏族间合作意识也有其深层的社会成因。一是人们都不知道明天的家族到底要如何建设。也就是说,人们对家族活动的未来模式是模糊的。“怎样建设家族?”、“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家族?”没有得到解决,也就不可能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二是旧家族的传统活动模式十分成熟并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旧家族的活动是有思想性的,活动内容也十分丰富。当家族在新时期不知如何作为时,人们首先想到的自然是照搬传统做法。这就使得家族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也继承了封建糟粕;三是农村人才匮乏,制约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与行动跨越。中国在封建王朝时期,大凡为官者到老都要回故乡“颐养天年”,年轻者可在家乡购置田地与房产,产生了“根留故乡”的效果。这项制

度不说其它,单为农村提供了人才支持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户籍制度(现正探索更改)却使农村陷入了“人才荒”。人们都千方百计跳出“农门”,让那些低文化素质者固守农村。此外,城市人还常常鄙视农民。所以,今天以农村人口为主体的家族,不能从时代的制高点来驾驭取向,也自在情理之中;四是国家政策缺乏对家族的管理与引导。新中国的政府是遏止家族的,以至今天迁居城市或国外的人,对参与家族活动仍心有余悸。城市现今的年轻人由于与农村隔离,对家族文化较陌生,也就没有参与热情,而鄙视农民的部分人也恰好来自他们之中。可见,农村在通往城市化的路上,是缺乏城市新生代支持的后劲的。此外,由于家族具有封闭性,跨姓氏合作没有政府中介也难推行。

 楼主| 周奇 发表于 2007-8-14 19: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家族活动健康运行的思考

聂斐斌

四、引导家族活动健康运行的对策

通过前述的分析,不难看出,家族活动活跃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从它的利弊看,主张“放任”或“取缔”都是不可取的,采用高压手段的取缔也是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发展政治文明宗旨的。笔者三思,认为对家族活动日益活跃的对策,应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定位到趋利避害的“改造”上来。

1、必须规范对家族的领导。国家应通过立法对家族的存在与发展进行规范。

但是,对家族的规范不能过死,要让它有充分的自主与自治权,这可以以港澳特区的基本法为蓝本,但国家对家族的控制力要远超港澳特区。另一个应注意的是,家族管理不能是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它对族胞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强制性。它对族众的管理是建立在族众自愿接受管理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它的日常工作必须以追求“多赢”的利益局面为目的。这也是家族不能取代或临驾于政府之上的保证手段。此外,国家还要注重疏通渠道,赋予家族借面向全球的“华人家族联合会”来监督党和政府官员的权利。这种监督要防止“家族干政”,它不能直接处分当事人,不能通过非理性的游行、示威等方式进行,而是要赋予其权利,允许它向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出它履行监督职能并要求采纳监督意见的强烈的声音。

2、引导家族活动将家族管理改造成具有民主管理性质的“君主立宪”模式。

这个“君主”是能维护国家利益的家族最高辈份者,但他并不拥有管理权,只出面调节族胞与族领导成员间的关系;“宪”即是依国家宪法或相关家族立法制定的家族内衽民主管理的框架性规章。家族也要通过普选组建“全族代表大会”与“常务代表会”,并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家族理事会”。其中,也要规定理事长不论辈份高低唯才是举、连任不超两届,以及代表大会可以罢免理事长等条文。为确保理事会决策更具适应性,更得经济发展,家族还应聘请不常驻家乡的海内外族胞、邻姓特长人士、政府官员组成“顾问团”。

家族实行民主不是照搬“西式民主”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因它不会威胁共产党的领导,相反还能促进我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一方面开启了真正的群众监督。家族将是一种群众有组织性的监督。这些年,我党总强调要加强群众监督,但事实上群众个人难以发挥监督作用,除了民主党派外,群众又不可能形成组织。家族是最广泛的群众组织,它的监督还具有完全性和彻底性。这是因为它的领导成员是民选的,不需要拿政府的工资,他首先想到的是对族胞利益负责,而不是对某某长官负责。所以,家族不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说穿了,这一属性决定

了家族对所有党政官员的监督将不亚于西方国家的“反对党”;二方面要看到家族不会成为“反对党”。这是由儒家文化的“忠义观”决定的,儒家文化反对“外戚专权”与“亲属干政”,国始终在家之上。因而,历朝历代都不曾有过族长想当皇帝的先例。人们也从来就不支持“窃国者”。此外,中国有2万多个姓氏,每个姓氏又分成无数群居家族支脉,家族的地域性注定其没有执政全国的优势而成不了全国性的与共产党相抗衡的政党;三方面是党执政所需要的基层全方位信息,变得日益透明和丰富。现今的信息多来自逐级汇报或媒体筛选后的报道。有了家族就不同了,中共中央委员们都有了从自己家族获取真实的第一手感性材料的直通渠道。另外,中央政治局还可以向各家族派驻联络员等,直接把握民情的瞬息变化。这样一来,官员中的腐败行为、欺上瞒下现象,以及因信息闭塞而导致的决策失误等问题,必然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家族的管理等于行政机构在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体制下,新开辟了中央与民众直接介面的横向管理渠道。这应看成是对儒家政治文化的丰富,是国家政治的一种新型的“东方民主”模式。

3、要把家族建设成为经济合作组织。家族理事会每年都要向族胞和地方政

府报告经济发展规划,基层政府也要积极介入到家族的经济谋划中去,并成为优惠政策的争取者和多姓氏间合作的中介人。家族经济要注重用好自身是市场的优势,并把这种购买力通过“家族采购”转化为具体的经济项目;家族要注意立足农村,通过吸收城市与海外同胞的技术、资金等开发农村资源,以减少经济风险。这里特别应注意的是,家族应尽可能扮演形如“博鳌亚洲论坛”的角色,避免家族过多地干预具体的经济行为。这其中包括过多地参与具体项目的投资,要吸取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的教训,避免贪多求全地大办家族公有的独资或控股企业。应该看到家族的资金多来自同胞合资,一旦亏损就可能因大面积损害同胞利益,而造成严重信用后果。

4、要广泛拓展氏族合作。这除了本地的族族间合作,还应该鼓励各家族“走

出去”或“请进来”,面向全国或全世界华人社会,开展同姓间或跨姓氏间的经济合作。特别还要派出专业人士象上世纪初的西方传教士那样,向全球在非汉民族推广与时俱进的儒家思想,并帮助其依我们的新模式建设家族和发展“东方模式”的国家政治,通过推进民族融合实现跨种族的经济合作。

综上所述,我们要通过对家族的改造,既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又培育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增长点。对家族的问题,或许在短期内还会存在疑虑与迷惘,但我们应认清一点,即改造家族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用科学的理论去占领农村阵地,实际上是弘扬先进文化;整合家族力量、实行民主管理、扩大氏族合作,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主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就是在为群众谋取利益。(全文完)

(注:本文被评为中共中央党校系统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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